11月11日,招标采购中心在行知楼A412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学习。
通过此次深入学习,中心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到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有效提升了保密意识与业务水平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中心将持续严格贯彻落实保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,扎实做好保密工作,为招标采购业务的安全、稳定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密保障。
初审:张敏 复审:蒋猛 终审:龙文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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